鄉政府與死者家屬簽訂的協議書。
  事發地鄉政府內的計生辦。 南都首席記者 占才強 攝
  48歲的王生球在去鄉計生辦後突然死亡。
  王生球是湖南漵浦縣九溪江鄉華榮村3組村民。家屬稱,10月28日,他接到村幹部通知,要他到鄉計生辦複查兒媳婦的生育證件,否則將面臨罰款。第二天,王生球前往鄉計生辦,隨後倒在那裡。
  有目擊證人告訴家屬,事發10月29日上午,王與計生辦工作人員發生衝突,被揪住領子有推搡動作。家屬在檢查死者遺體時發現其背部有淤青,也懷疑曾經被打。
  但鄉政府否認有過衝突和打人,稱王系辦事時突發腦出血暈倒,後送往縣醫院搶救無效死亡,已定性為意外事件;同時也否認罰款的說法,稱其當天到計生辦是咨詢二孩生育證的辦理事宜。
  事後鄉政府與死者家屬已簽訂協議,前者一次性補償6萬元,條件是後者“自願放棄訴訟等權利”。
  去計生辦辦事
  家屬稱被通知去交罰款,官方稱其前來辦理二胎證
  48歲的王生球是一個3歲女孩的爺爺。兒子王健、兒媳向愛華常年在浙江打工。10月28日下午,村支書黃峰上門通知時,只有王生球的愛人魏愛菊在家。
  魏愛菊回憶,這天村支書來後,“讓我轉告老公,到鄉計生辦去交罰款,說我兒媳婦的證件有問題,要他拿證件到計生辦去複查。罰多少錢沒說,但說過罰款的話。”
  相關證件顯示,王健和向愛華2010年11月結婚,當時王健23歲,向愛華剛滿20周歲。當年12月20日女兒出世,次日開具出生證明。“領取結婚證時,我老婆已經挺著很大的肚子了。”王健承認,妻子當時未婚先孕,但相關證件都是齊全的。
  村支書黃峰在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,否認當天說過罰款的話,“我沒有說讓他們去交罰款,我只是給他們說去鄉計生辦核查證件信息。”
  第二天,王生球帶著兒子媳婦的結婚證、孫女的出生證明,一大早騎摩托車到了位於鄉政府內的計生辦。
  鄉黨委書記梁金華介紹,當天王生球來得很早,計生辦還沒上班,鄉政府工作人員看他在外面等,就把計生辦的人叫來,為他辦理事情。辦事的過程中她並不在場。事後據她瞭解,王生球當天前來,是為兒子和兒媳婦辦理二胎生育證。辦理二胎證時需要核查夫妻二人的結婚證和一胎相關證件。
  但這個說法被王健和向愛華否認,二人說他們根本就沒有準備生二胎。
  梁金華說,在王生球提交相關證件後,工作人員發現他沒有帶兒媳婦的戶口簿,要他到兒媳婦的娘家去取。向愛華的娘家就在鄉政府附近約20米遠。
  向愛華的母親王林香稱,早上8點左右,王生球找過來取女兒的戶口簿,其間碰到熟人賀德山。賀回憶,“我當時看到他從鄉政府大院出來,猜他是去辦事,就問他事情辦好沒。他說要交罰款,具體交什麼罰款他也沒說。”
  王生球走後不到半小時,王林香說計生辦負責人諶廣就匆匆過來找她,“額頭上都是汗,說我的親家不行了,叫我過去看。”王林香到鄉政府大院後,看到王生球坐在計生辦的凳子上,“嘴裡吐著白沫,一句話也說不出來”。
  梁金華介紹,事後經瞭解,王生球生前有高血壓,當天辦事時突然疾病發作暈倒。在其辦事過程中,沒有與計生辦工作人員發生言語上的爭執,也沒有發生肢体衝突。
  然而這一說法王生球家屬並不認同。他們稱事後找到了一名目擊者,並對目擊者的說法作了視頻取證。
  目擊者改口
  目擊者視頻被公開後,其態度巨變,後被警方拘留10日
  在提供給南都記者的視頻中,這名目擊者是當地一個清潔工,攝錄於事發次日的10月30日。在視頻中,這名目擊者做著揪領子的動作,說看到有人揪住王生球的領子搖來搖去,並對他進行推搡。他當天在鄉政府大院做清潔,恰巧看到這一幕。
  家屬取證後經過瞭解,涉嫌打人者為計生辦的諶廣和張建軍。鄉政府公示欄顯示,諶廣的職務為政協聯工委主任,分管計生等工作;張建軍的職務為計劃生育服務中心主任。
  家屬稱,事發次日,鄉政府曾將諶廣和張建軍二人照片從“九溪江鄉幹部職工為民服務聯繫平臺”公佈欄撤下,當他們責問鄉政府為何這樣做後,兩人照片又重新貼了上去。
  目擊者的姓名也在事後被公開,是環衛工人李明漢,住九溪江鄉光明村五組。但11月4日當南都記者找到他家時,妻子熊喜蓮告訴記者,李明漢已被當地公安人員帶走。
  鄉黨委書記梁金華告訴南都記者,李明漢涉嫌作偽證和造謠,公安機關要拘留他。她稱,李明漢確實是當地環衛工,但他負責的片區並不在鄉政府一帶,當天政府工作人員也沒有看到他出現。事後李明漢作過聲明,說他並沒有看到現場。
  11月5日,漵浦縣公安局在網上發佈《關於“九溪江工作人員毆打致人死亡證人視頻”的調查說明》,稱10月29日李明漢整天沒有去過鄉政府,“根本不知道事情的經過,其在視頻上所說的‘證詞’純屬謠言”。
  由於李明漢行為已經構成散佈謠言並擾亂公共秩序,漵浦縣公安局對他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。
  王生球家屬稱,就在他們公開目擊證人視頻後,李明漢的態度突然巨變,他們後來再次找他,“屋裡的燈亮著,但門卻關著,怎麼叫也不開”。王健說他瞭解到,事後政府人員找過李明漢,懷疑他受到某種壓力。
  與當地通報王生球“在送往醫院搶救過程中無效死亡”的說法不同,魏愛菊稱老公在送到醫院前就已經死亡。
  這天暈倒後,鄉衛生院的醫護人員為王生球做了簡單處理,隨後魏愛菊和兩名親屬也趕到現場,並隨救護車同往兩小時車程外的漵浦縣人民醫院。“在路上他就已經停止呼吸了,到醫院後直接宣佈死亡。”
  由漵浦縣人民醫院開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寫道,王生球死亡原因是“腦出血”;另一份證明書“直接導致死亡的疾病或情況”一欄寫道:“腦疝、呼吸心跳驟停,引發疾病原因是:高血壓。”
  這兩份死亡醫學證明書均未加蓋醫院公章。
  一名親屬告訴南都記者,王生球生前確患有高血壓,但當天到鄉計生辦是騎著摩托車去的,“不可能無緣無故就病發身亡吧?”
  遺體從醫院運回後,家屬在死者後背發現了大片青紫色淤青。他們懷疑王生球曾經挨過打。他們曾將遺體抬到鄉政府,堵了一天的大門。梁金華說,政府和公安曾建議家屬配合工作,對遺體做司法鑒定,但家屬不同意。
  王健對此回應,不願做屍檢,因父親可能並非毆打致死,也許是爭吵、推搡引發了疾病。如今父親的遺體仍然停放在家中。
  6萬元補償協議
  官方稱是人道關懷,家屬稱他們被強迫簽字按手印
  10月30日,鄉政府與死者家屬簽訂過一份協議書。
  協議書對事情的表述為“王生球是突發腦出血意外身亡,屬於意外事件”。“甲方(鄉政府)出於人道主義,願意一次性補償乙方人民幣6萬元。”
  但協議同時聲明,“乙方自願放棄訴訟等權利”;“本協議一次性處理終結,任何一方不得反悔”;“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其他權利,如果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,則需向對方支付五倍違約金。”
  乙方簽名為王麗玲(死者女兒)及四名親屬,鑒證方為華榮村黨支部書記黃峰,協議右下角有死者妻子魏愛菊的紅色指印。
  但魏愛菊告訴南都記者,她不同意這個協議,上面的指印是鄉黨委書記梁金華握著她的右手強行按下的。她描述:“當時我正在鄉長辦公室里打弔瓶,他們找到我讓我簽字,是書記握著我的手按下去的。”
  但梁金華在受訪時對此否認,稱是魏愛菊自己按的手印,自己只是做過她的工作,並沒有強迫。
  而在協議書上簽字的王麗玲,也說自己不同意協議,但被迫在上面簽字。
  梁金華稱,事後漵浦縣公安局介入調查,結論是意外事件。鄉政府本來沒有責任,但從人道主義出發,願意拿出6萬元幫死者善後,甚至答應承擔做司法鑒定的1萬多元費用,但家屬們依然抬屍、戴孝到鄉政府上訪。
  她提供由漵浦縣公安局做出的一份“情況回覆”,其中寫道,經過認真調查鄉計生分管領導諶廣、計生人員張建軍等,以及王生球親家王林香等人,並結合王生球既往病史和縣醫院證明等,初步調查認定:王生球在鄉計生辦辦事過程中和諶廣、張建軍等工作人員接觸過程共20分鐘左右,無言語上的爭執。初步認定他們之間沒有發生爭執,甚至推打。王生球系突發腦出血意外死亡。
  通報最後說,“歡迎廣大群眾提供線索併進一步展開認真調查,將尊重事實,依據法律,秉公執法,主動接受各界監督。”
  在九溪江鄉政府,南都記者曾提出採訪涉入傳言的諶廣、張建軍二人,但工作人員表示,兩人事後已經沒有來上班了。
  而隨後的事態進一步“升級”。11月8日,王生球幾名家屬去漵浦縣有關部門上訪,被警方以“擾亂社會治安”為由,對王麗玲、王健、向愛華三人行政拘留10日。4天后王健被家人保釋,另外兩人至今仍被關在漵浦縣拘留所。
  至發稿前,王生球妻子魏愛菊向南都記者反饋,縣有關部門通過一位親屬向他們傳話:如果他們家同意在網上發帖道歉,恢復政府的名譽,會多給他們6萬元補貼,加上之前的共12萬。但魏愛菊表示,對此他們家屬沒有接受。
  南都首席記者 占才強 實習生 王偉凱
(原標題:湖南漵浦一村民鄉計生辦內猝死)
(編輯:SN09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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